记者近日从衡阳市人社局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该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由市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近日,衡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扶办法(试行)》,明确扶贫帮扶对象为具有衡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或城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办法还明确了帮扶年限。若帮扶对象已实现脱贫,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帮扶对象仍适用相关政策,直至国家帮扶政策终止,或帮扶对象死亡(未满60周岁),或自愿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统计,截至目前,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扶对象已增至25万多人,从2020年起,衡阳市各级财政每年将为此新增支出18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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