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指出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去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其中家庭编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一出,立即引发舆情汹涌。
从法律草案条款来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看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少网友吐槽,“哪一场离婚不是蓄谋已久,忍无可忍?看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才让我真的想静静。”“对于那些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的‘渣男’,这哪是冷静期,简直是制造犯罪机会!”
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应,明确不再“一刀切”,确立离婚冷静期的甄别机制,将家暴排除在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范围之外。这种“法律补丁”,既能避免弱势一方继续在婚姻泥潭里受伤害,保障离婚自由的法律底线,又能避免冲动离婚造成的家庭破碎,修复感情的裂痕。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本质,绝不是干涉婚姻自由,让人想结婚容易,想离婚难。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观念根深蒂固。拆庙本就是大不敬的事情,拆婚更被看作是“大不韪”。
然而,现代社会婚姻已经逐步摆脱传宗接代、宗族维系的作用。婚姻不是一场KPI的考核,感情这回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作为独立个体夫妻双方,能否在婚姻中实现自我价值,在家庭关系中成长为更好的自己,提升婚姻的质量,比单纯考评婚姻是“七年之痒”还是“从一而终”重要的多。
长久的爱情和婚姻,似乎正变得越来越可望而不可求。并不是每一座破碎的婚姻殿堂都能修复,并不是每一桩婚姻都值得维系。如果真是“百日夫妻没有一日恩”,那早点告别错误的婚姻,才是正确的选择。
对于那些确有感情基础的婚姻而言,离婚冷静期给了双方一次关机重启的机会,30天里不妨细细回忆相处的点滴,复盘一下这段婚姻值不值得维系,想清楚这双鞋究竟合不合自己的脚。
将家暴离婚排除在冷静期的适用范围之外,针对的则是近年来家暴案件逐年增长的社会现实。去年,美妆博主宇芽发文控诉男友家暴,让很多有相似经历的人意识到,隐忍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妥协不会换来婚姻的幸福。
今年的新冠疫情则让众多家庭关上了门,疫情期间全球各地都不同程度出现离婚潮,遭遇家暴求助的女性也出现增多的态势。对于此类可能威胁当事人生命安全的婚姻,由法院审理,尽快让当事人从泥淖中脱身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把婚姻比作一座城,是且行且珍惜,还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说到底,出入的“健康码”还得掌握在双方手里。婚姻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结婚更应慧眼识人识己,别让一时冲动毁了一生幸福。
作者:澎湃特约评论员 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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