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日,云南省医保电子凭证正式启用在全国率先实现刷脸结算。
前几天,家住昆明东骧神骏小区的张女士遇到了一件诡异的事:
她去药店买药时医保卡竟然在相隔10多公里的另一家药店被人盗刷了,而医保卡一直就在张女士自己手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11月6日晚上8点半左右,张女士在小区楼下的药店买药。据张女士表示,因为药店推出了单笔金额满减的活动,所以她决定分两笔进行结算缴费。
当她刷完第1笔145.8元的费用时,医保卡显示余额还有182.58元,但当她正准备刷第2笔费用时,医保卡却显示余额不足,卡内只剩下5元了。
明明医保卡就在自己身上,还没用呢,怎么余额就没有了呢?感觉事情不对的张女士立即从昆明人社局APP上查找了她的消费记录,发现有一笔177.3元的费用是位于北市区的立之康药房刷
的。距离此时的张女士有接近10公里呢。
张女士说:“这个医保卡一直在我身上,而且我也没去过那家药店,就被他们把这个账给下了,这件事情特别的诡异。”
根据立之康药店提供的监控画面及负责人表示,但是是一名陌生女子,通过电子医保卡的刷脸支付将医保卡上的钱刷走的。
当记者询问药店负责人:“陌生女子怎么能刷别人的脸呢?”负责人表示:“这个我们就解释不了了,我们也感觉很诧异,所以才需要他们(医保中心)来处理这个事情。”
目前,张女士已经将自己遇到的情况反映给了昆明市医保中心。
电子医保卡本是一个让人方便的政策,但张女士遇到的糟心事也暴露出了其弊端,让人不由地担忧,电子医保卡是否在使用中安全问题。
据昆明市医保中心官方公众号“昆明市医保”发布的内容显示,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遇到欺诈骗保行为,我们可以怎么办?
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举报欺诈骗保:
(1)电话,拨打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
(2)微信,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
(3)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国家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举报有奖
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各省(区、市)也相应建立了本地区的举报奖励细则,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参保人获得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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