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的2015年诺贝尔奖颁奖仪式上,中国科学家屠呦呦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手中领取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图片来源:新华网
在学术科研领域,男女比例失衡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今,这个问题变得极为迫切。
近日,科技部等十三部门推出《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激励和评价机制。特别强调要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
需要明确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不是要给女性科学家放宽评选标准,而是要在秉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破除阻碍女性科学家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障碍,给女科学家释放充分的才华发挥空间。坚持标准统一与支持女科学家入选,两者并不矛盾。
这一政策的提出,很快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它意味着科研领域的性别平等问题正在受到高层持续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45.8%,但随着专业技术职务的提高,女性占比逐级减少。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女性占比分别为6%和5.3%。有关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专家学者中,女性占比仅为10%左右。
一些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把这一现象称为科研领域女性的“高位缺席”,有人甚至称之为科研领域“女性消失”。
一些科学家也在追问一个问题,高校各专业包括理工科专业,无论是本科还是研究生群体中,女生占比很高,但进入科研领域的女性教授总是凤毛麟角。那么,最后没有做教授的女生都去哪里了呢?
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科学研究领域,绝不存在男性所谓先天的性别优势。因此,我国科研领域“女性消失”、“高位缺席”当然不能从女性自身寻找原因,必须看到,这是长期以来社会各个领域性别不平等种下的“果”。
女性科研人员在不同年龄段都面临几乎一致的额外退出风险——女性承担着生育的责任,但是,女性在科研领域却缺少一个“生育友好型科研环境”。
生育、哺乳以及随之而来的子女养育,女性的付出要大大高于男性,在从事科研最黄金的年代,女性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精力都要受到家庭生活的严重影响。而这些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措施,以至于成为制约女性在科研领域上升的严重瓶颈。
而我们必须看到,科研领域女性在高位的流失和缺席,使大量极富潜质的优秀女性在科研领域被边缘化,造成了社会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也使我国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受到制约。
在一些科研领域,女性所具有的细腻、韧性、耐心、统筹兼顾、合作精神等,都可以成为重要学术品格,形成独特的研究优势,对推动和深化学术教育、研究与应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女性的缺位和消失,也是科学研究的重大损失。
▲2018年世界生命科学大会于10月26日到29日在北京召开,已经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任教的颜宁回国参会,并发表了主题演讲。图片来源:新京报网,中科协供图
近年来,政府持续关注并着力解决科研领域性别不平等问题,从实际出发实施了一系列针对女性的鼓励措施。
比如科技部在2011年就曾发布《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诸如:政府科技计划立项评审中,要适当放宽女性申请者的年龄限制;对由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可适当延长项目执行时间等非常具体明确政策。
而这次科技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规定更明确、举措更为有力。比如院士增选中,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政策,对解决女性在科研领域“高位缺席”的问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可以让更多优秀的女性在科研领域脱颖而出。
同时,这也有利于相关科研决策过程中有更多女性视角的加入,对在全社会进一步解决科研领域的性别平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政策的推出,究其本质,是对长期以来科研领域性别不平等现象的纠偏,意义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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