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提到,要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对优质房地产项目和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房地产信贷投放平稳有序。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调整房屋套数、贷款次数认定标准,适当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具有足够偿还能力、征信良好的缴存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在达州市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10万元。
实行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鼓励开发企业对达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人才、35岁以下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外地来我市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非购房所在地户籍,包括农民工)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的,以及常住居民凭二孩、三孩户口或出生证明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优惠。具体范围及程序由各地房地产协会商相关房地产企业确定。
新出让的商住经营性用地,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严格净地出让,加强土地出让后的跟进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出让土地征拆遗留问题,加快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建设手续办理流程,为开发企业早日实施开发创造条件。
建设单位具备经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售楼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单位为唯一总承包单位的,可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和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地产项目放验线、基坑开挖和支护、售楼部所在建筑物或构筑物施工备案,并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前期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房屋主体结构施工。
商品房开发楼盘完成基础和主体首层结构工程,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延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一次性缴清。
对信誉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社会影响、无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按已办理预售总建筑面积应留存商品房监管资金的75%留存监管资金,期满后及时补足〔10万平方米(含)以下按300元/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按200元/平方米留存〕。对办理预售面积较大、实际销售进度缓慢的项目,在开发企业主动申请并确保暂停销售其他楼栋6个月以上的前提下,可按其实际在售楼栋面积确定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推动测绘、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探索新开发项目在商品住房预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同批次开发项目中,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达到首批次集中交付50%以上的,给予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信用加分支持。
此前的4月13日,达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严卫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达州市房地产政策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严卫东强调,要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狠抓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达州市拟出台促进房地产业稳市场、防风险、治乱象的政策措施。严卫东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充分发挥达州比较优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方针,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要加快出台稳市场、防风险、治乱象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创新研究新的房地产金融产品,更好保障刚性住房需求。要与土地市场联动,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2022年1月份,房天下发布的《达州楼市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达州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网签总量48693套,同比上涨27.19%;成交面积4439169.2平方米,同比上涨24.87%;成交总价270.6亿元,同比上涨16.5%;均价5849.41元/平方米,同比下跌5.44%。
达州市住建局数据显示,达州中心城区2021年商品房成交均价为7035.72元/平方米,同比下降4.99%,其中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6629.0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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