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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收到陈春花辞职申请,终止其聘用合同

2022-08-03 15:28:32来源:她头条阅读:0标签: 北京大学  陈春花  辞职  申请  终止  聘用  合同

文章导读
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

8月3日,@北京大学 发布声明:

近期,我校对陈春花老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8月3日,我校国家发展研究院收到了陈春花老师的辞职申请。学校按程序终止其聘用合同。


又讯:8月3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院长陈春花在其微信公号发布公开信,回应有关学历争议,她表示,其博士求学经历是在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之前。

全文如下:

2022年7月6日,华为发出公开声明,引发讨论、评价甚至热搜。虽事发当日已做简要回应,但后续舆论给我带来极大困扰。亲友师生均希望了解实情,北大希望我配合学校保持沉默至今。今天,我决定就近期热点问题作出如下说明,并给出我的决定:

一、关于华为声明事件中涉及到的网上不实视频和文章的情况

2016年底和姚老师一起去拜访任正非先生,一个上午的时间收获甚多,回来后把所获记录下来,整理成《与任正非:围炉日话》一文经在场华为友人确认后,于2017年1月17日“春暖花开”公号推送。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篇文章被扭曲、篡改。2021年发现一些盗版书商为销售盗版我的系列管理书籍,在各大网络平台上发布大量虚假信息,为博眼球夸大编造事实,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商誉和我的学术声誉。2021年6月初与华为、新希望集团做了相应沟通之后,虽力量有限,我还是决定打假维权。在过去一年时间里,委托相关人员持续投诉,已经下架千余条不实信息。2021年6月下旬,经过各种线索的收集准备,我与出版社联动,委托律师起诉相关平台上运营的盗版书商,并按照律师的要求先不公布,2021年9月23号法院立案,目前案件还在推进中。

时至今日,我对这些由盗版机构引发的不实宣传炒作,给华为带来的困扰表示遗憾和歉意。就此事件而言,我们都是受害者。我一直在维权,虽力量有限但会一直坚持。盗版机构的目的可能是为销售盗版图书和盗版课程,或者是为了吸引流量,为达目的不在乎运用多么低俗和耸人听闻的写法,不会在意编造的内容是否伤害一个人的名誉和一家好企业。本以为拿起法律的武器,可以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并能够让我在开庭之时公布打假的结果,让真相大白。但是没有想到打假维权之路如此艰难,但是我依然会坚持下去。

二、有关博士学历的说明

我从1992-1994年开始决定转向企业管理研究与教学这条路,转型之初就决定把研究“中国本土企业成长模式”作为核心脉络。在我内心始终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坚信中国企业能够成长为在全球市场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因此,中国管理研究也一定能够贡献其独特的价值。经过2年对文献的学习与梳理,我们得出筛选中国优秀企业的标准,并通过对1978-1992年间发展较好的中国企业公开资料收集,按照设定的标准筛选出5家企业进行长期跟踪研究,这5家企业分别是:宝钢、海尔、华为、联想、TCL。然后以这5家企业为案例,以国外10家优秀企业为对照,进行30年的持续跟踪研究,每10年做一次总结,看看30年中,这5家企业成长模式及其特点,它们成长的规律应该具有理论研究的价值。第一个10年的成果《领先之道》于2004年中信出版社出版。

我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随后留校讲授马哲课程八年(期间于北师大进修学习哲学与伦理学)。之后决定就读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学习管理学专业知识并了解中西文化的不同。我认为还需要寻找到一个基于哲学或者价值观视角研究企业成长问题的导师,通过文献阅读,我找到了苏东水教授,他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首席教授,创立的“东方管理学”以及对泉州模式的研究和总结让我深受启发。我去拜访苏老师,向他请教我所做的30年研究计划,他认同我的想法,推荐我就读爱尔兰欧洲大学DBA,并愿意成为我的论文导师。找到了我学术研究的引路人,让我特别开心。这样我就同时开启了新国大课程的学习,以及跟随苏老师进行论文博士项目的学习和研究。

1999-2001年,两年的学习过程很短暂,但是非常充实,课程论文研讨与学习,都是复旦及上海高校的博导授课和主持,引领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苏老师的悉心指导下,选定了以中国本土企业文化分析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通过博士论文的研究过程,让我进一步掌握了一些研究方法论,理解了东方管理学的核心理念,以及企业文化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经认真研究并完成了近十万字的论文,通过了由7名博导、教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考核,获得博士学位。这个阶段的学习为我的三十年研究计划奠定了基础。

2003年2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出台,执行时间同年9月,随后我才知道所获得博士学位未被认证。这段求学经历是在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之前。对于苏东水老师让我读他的博士,至今我仍然感激,怀念苏老师带教学习的时光。

三、有关北大聘用过程的说明

2000年5月,我已在华南理工获聘教授。在2003年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规定出台后,在涉及到可能影响组织对我的聘用评价时,如2010年被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聘为客座教授,2016年入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我都如实告知博士学位未被认证的情况,以及自己求学的过程。

2015年在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任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时,北大国发院姚院长多次发出邀请,希望我卸任后加盟北大国发院,我最终接受邀请。2016年在聘任过程中,国发院严格遵照聘任程序,前后经历了党政联席会讨论、学术委员会投票、 陈春花讲座、全体教师投票和全体正教授投票等过程。其中曾专门提出和讨论过我的博士学位问题,经过认真讨论,北大国发院更看重的是管理研究价值与实践经历,所以通过了对我的引进决定。在北大人事系统中,我的学位认证材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学位。

我十分热爱和珍惜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也更加感念北大所坚持的不唯学位、不拘一格、兼容并包的识人用人理念。当然,我也非常理解事件本身在舆论发酵之下给相关方造成的困扰。期待此次所做说明能让事实得到澄清,让社会大众对事情的原委有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尽快消除事件所造成的误解和不良影响。

经过慎重考虑,我已做出决定。我将一如既往坚持自己的定位——对实践敬仰、守理论自信。继续面向中国企业管理的实际问题,总结中国企业成长模式及其规律,尤其是数字化时代的管理创新,并与中国企业一起成长。

最后,衷心希望中国企业能够和国家一同崛起、强大,面向中国企业管理实践的研究持续发展,并取得应有的价值。同时,在此也感谢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们。

此前报道:

7月6日,华为发表声明称,近期网络上有1万多篇夸大、演绎陈春花教授对华为的解读、评论,反复炒作,基本为不实信息,我们收到不少问询,所以正式声明: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华为不了解她,她也不可能了解华为。

当天,陈春花也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近期网络上万篇上述相关文章并非本人所写,“华为是本人的学术研究案例之一”。

进而人们开始聚焦她的学历。

据天目新闻报道,受到质疑的是陈春花的教育背景之一的“爱尔兰欧洲大学”工商管理博士,这所查询不到的大学被认为是“野鸡”大学。

对此,天目新闻记者联系北京大学,该校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目前学校已经关注到此事,但具体调查进展尚不清楚,不便透露。北大国发院值班人员称,对于此事最好联系本人,官方不便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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