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2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出呼吁:“为了你我的健康,支持禁绝野味市场!”
此前,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曾表示,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很大可能是野味,“比如竹鼠、獾这一类”。
这起可能由野生动物引发的新疫情还在蔓延,截至1月21日24时,国家卫健委收到国内13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40例,死亡9例。
20日晚,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会议结束后,钟南山院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在武汉的两个区,这两个区的病例占到约45%,而该地区的共同点是:有一个比较大的所谓海鲜市场。
钟南山院士强调,“实际上并不是海鲜,而是野味,野生动物。从各方面初步流行病学分析,它实际上通过野生动物传到人,这是比较大的可能。它的源头是什么动物,基本上还不清楚。只是从各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的话,是来自一个野生动物。可能性比较大,比如说像竹鼠、獾这一类这些。”
另据第一财经报道,去年12月31日记者探访武汉华南海鲜市场时,曾有多位商户表示该市场销售野味,比较丰富。一位销售家兔的商户表示,武汉军运会之前市场有卖野味,之后管理严格,就没卖了。
今年1月1日,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实行休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开市时间另行通知。1月21日,武汉市宣布继续加大华南海鲜批发市场休市后管控力度,24小时管控市场及其周边出入口。加大农(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排查。
网传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大众畜牧野味”价目表。(图源:新京报)
对此,众多网友在社交媒体自发呼吁大家吸取教训,不要再贪嘴吃“野味”。
SARS的前车之鉴
实际上,17年前,震惊世界的SARS病毒,其病毒起源也被证实为来自野生动物,与家畜家禽和宠物无关。
据新华社2003年报道,农业部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组采集了59种动物共1700份动物样品,主要包括与人类有过接触或可能接触的各种家畜家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和宠物。专家们从蝙蝠、猴、果子狸和蛇等数种野生动物体内检测到冠状病毒基因,已测出的病毒基因序列与SARS病毒基因序列完全一致。据此,调查组认为SARS病毒或类SARS冠状病毒可能存在于部分野生动物体内。
同时,研究结果还确定,家畜家禽和宠物中的冠状病毒的基因组群与SARS病毒的基因组群不同。因此,尽管冠状病毒在家养动物和宠物中有很多种,如猪传染性腹泻、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猫传染性腹膜炎等,但并非SARS的病源。
野味能否交易贩卖?
根据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相关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审批文件。此外,暹罗鳄、虎纹蛙等9种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可以凭专用标识出售、购买。
也就是说,从业者首先必须取得相关的售卖资格许可,同时售卖的必须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物种。
据新京报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对野生动物经营的监管依然存在很大难度,“被售卖的野生动物来源很难确定,是野生的还是人工繁育的,来源只有经营者自己清楚。”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有人偷着卖,渠道来源就存疑,有可能存在非法猎捕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商家可能存在没有办理相关经营利用许可证和养殖许可证的违规行为,售卖野生动物是否经过正规的检疫系统检测,是否有相关卫生检疫部门的许可,也无法得知。
野味食材安全堪忧
实际上,“野味文化”的错误观念在于,有人觉得野味“补”且“鲜”。
据《生命时报》2017年报道,一些地区有吃野生动物的陋习,殊不知,这些“野味”几乎都没经过检验检疫,携带大量病菌病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还可能引发疫情。
“野味不等于营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营养中心副主任营养师蒋婧接受《河南日报》采访时表示,一些人认为野味没有污染,美味滋补。事实上,从现代营养学的观点来看,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动物在营养价值上并没有明显区别,它们在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等的含量上相差无几。而且,由于受生长环境影响,野生动物肉质成分中肌肉纤维较为粗糙,口感较差,不易被消化吸收,尤其是胃肠道功能差的人食用后还容易腹泻。
“野生动物也并非绿色食品,食用野味很不安全。”蒋婧说,环境污染也影响到了野生动物,其体内的农药和重金属残留量可以比正常环境中高出数百倍甚至上万倍,人们一旦食用了此类动物,会对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而一些食用过野味的网友也表示:并不好吃。
目前,已有多省发布官方通告提醒勿食“野味”:
1月20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网刊登《关于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提示》提到,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1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委会也在联合发的布2020年春节消费提示中呼吁:消费者不要食用野生动物,避免接触不明来源的病菌;优先选购生鲜上市禽畜肉,不购买活禽自行喂养和宰杀,避免人禽接触带来疾病卫生问题;不食用野生蘑菇,避免毒素中毒;
1月21日,《辽宁日报》披露,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更需提高警惕。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
22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出呼吁:“为了你我的健康,支持禁绝野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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