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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姐妹为父追凶25年终审维持原判 律师:考虑申请再审

2021-07-31 09:25:23来源:新浪新闻阅读:0标签: 湖南姐妹  追凶  原判  再审

文章导读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讯(记者 郭懿萌)因父亲遇害,湖南慈利张阿丽姐妹为父追凶25年,直至2019年,警方才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樊。2021年3月11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7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张阿丽处获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6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受访者供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受访者供图

张阿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们姐妹对此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张某樊的妻子曾在7月15日给我妹妹打过电话,希望获得谅解,但是我们并不同意谅解。”据张阿丽介绍,这是她和妹妹第一次接到张某樊家人的道歉电话。姐妹俩的代理律师付建表示,此案后续考虑申请再审。

1994年7月2日,张某樊的父亲张某卓与邻居张国恒因稻田灌溉之事发生冲突。时年16岁的张某樊刺死张国恒后失踪。此后,被害人张国恒的妻子带着两个女儿开始追凶之路。1996年,张国恒妻子在一场车祸中离世,两个女儿则继续打听张某樊的行踪。

2019年9月29日,警方在广东抓获涉案嫌疑人张某樊。而这时距离两姐妹开始寻找杀父凶手已经过了25年。

2021年3月11日,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张某樊为帮助己方,持刀捅刺被害人内脏器官部位,导致被害人死亡。其明知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对他人生命持放任态度,属于故意杀人,系间接故意。张某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故法院认定张某樊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张某樊姐姐张某春窝藏弟弟并在财物上帮助弟弟一事,法院根据张某春有自首情节,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但不适用缓刑。最终,张某春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张阿丽姐妹曾在庭审时提出100多万的民事赔偿,但法院仅支持张某樊赔偿丧葬费3.6万余元。姐妹俩表示,对于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会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同时被告人张某樊与张某春也提起了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受访者供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受访者供图

  6月1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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