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男子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了一项刑事毁坏罪。主任裁判官表示,该名被告涉及的案件案情严重,属于有组织、有规模的破坏行为,而且涉案金额较高,因此判处该名被告入狱监禁8个月。
去年9月6日,约百名激进分子闯入港铁旺角站,打砸入闸机、围栏、玻璃门等设施。闭路电视显示,当晚约10时,该名被告先用两条消防水带向多部闸机、售票机等设施射水,又用登山杖破坏1部闭路电视及1支灯管。其后,该名被告在黄大仙区被捕,并承认做出损坏港铁站设备的行为。
案情显示,港铁公司咨询工程部后,认为被破坏的设施维修费估计达110万港元,而与被告有关的设施维修费约26.7万港元。
主任裁判官表示,案件明显是有规模、有组织的破坏,涉及多人犯案。该名被告所涉及的破坏项目及金额较大,案情严重,但考虑被告认罪态度,因此判其监禁8个月。
该男子现年30岁,为侍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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