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值夜班期间打了个盹,却被精确记录并遭到开除,公司这波操作引发网友热议。
近日,广东珠海中院对一起因员工打瞌睡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辞退孕期员工,咋回事?2019年6月,小艺被已工作7年的公司以“上夜班时打瞌睡”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公司称,小艺有4天凌晨分别睡着6分钟、8分钟、28分钟及6分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属于正常的生理需求。
小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
公司不服,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公司行为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该公司不服判决,继续上诉至珠海市中院。
法院怎么判?
法院认为,公司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小艺的违纪行为均在夜班时段,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小艺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珠海中院认定小艺不构成严重违纪,驳回公司上诉,公司需支付赔偿金48146元。
女员工孕期有哪些合法权益?
国务院颁布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此外,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被辞退如何维权?
孕妇被公司违法辞退的,
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
也要延续(不是续签)到哺乳期结束,
公司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
就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友怎么看?
有网友感慨公司的“精准计时”
有网友表示公司的行为“太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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