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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有生育意愿的女性难获生育信心和安全感

2022-08-25 00:57:18来源:澎湃新闻 周禧敏阅读:0标签: 意愿  女性  生育  信心  安全感

文章导读
到了2021年,广东省的出生率仅为9.35‰。...

我的生活很忙。老大和老二今年都在毕业班,学习很忙…… 

每天忙完老大,还得忙老二,反正就是忙个不停。老公的工作强度也不小,有时候忙起来连家都回不了,对于小孩的教育辅导基本上都没有时间参与。

每天忙里忙外的,都是围着小孩转。之前,除了生孩子的产假以外,我都一直工作,直到公司裁员,也只能先裁掉我们这批了。裁员到现在都已经有 16 个月以上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长期这样,只会跟社会更加脱节,那跟文盲有什么分别呀?自己的年龄也摆在那儿了,用人单位一般都倾向招 38岁以下的,就算我觉得我精力旺盛,别人也并不这么认为……

S女士(求职妈妈),43岁,3孩,大专学历,5口之家

以上内容来自笔者近期深度访谈的一位三娃妈妈的口述。近期,课题组针对(广东省范围)女性生育对(再)就业影响进行了微调研,完成了518份问卷调查和 25 个深度访谈。调研的初步结论是生育与教育成本、家庭后勤安排与保障,传统观念对于女性的社会角色与分工定位、女性(再)就业,以及平衡家庭需求与工作责任造成相当大的难度。

生育,是个热话题,在广东地区还是一个说不完、道不清的话题,这其中揭露了传统和现代思潮的相互平衡和冲击。

相比国内其他地区,华南地区的人口出生率是最高的。而广东省的人口出生率又是华南地区中最高的。在“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到“三孩”政策陆续出台发挥的部分作用下,广东省的出生率经历了先降后升,直到疫情前的2019年都一直徘徊在12 ‰ 上下的水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仍为人口大省,也是最年轻、最有活力的省份 —— 少儿人口(0-14岁)占比为17.95%,较2010年上升1.35个百分点。但是,到了2021年,广东省的出生率仅为9.35‰。虽然仍然比全国平均出生率(7.52‰)高,但是总体仍在下滑。

近年来大量迁往广东省就业创业的年轻经济移民人口中有不少是育龄人口,为广东省的生育率做出了可观的贡献。尽管如此,从近年广东省城镇的新增就业人口人数来看,人数已从2015年的约155万下降到2020年的133万左右。其中珠三角也从2015年的98万下降到2020年的90万左右(深圳是个例外)。可见,就业人口的生育贡献未必能长久持续下去。

第一阶段调研的初步扫描发现,因生育中断就业的求职妈妈普遍面临“求职难、就业难”的问题。导致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求职妈妈已经失去“年龄优势”(通常以35岁为临界点),第二,因兼顾家庭责任而在工作积极性上大打折扣。

同时,受访者认为求职妈妈在工作稳定性和忠诚度的优势并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正视。在与求职妈妈、在职妈妈以及部分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代表进一步了解后,我发现求职妈妈所面临“求职难、就业难”的问题,其实反映了更大的系统性保障问题。

生育成本在“生”更在“育”。在每个家庭每个月的固定支出事项中,除了日常伙食开销(97.68%)和水电燃气费(95.95%)以外,小孩的教育辅导属于家中固定支出的第三大事项(84.84%),略超房贷的73.75% 以及父母赡养费的 67.73%。

本文图片均由作者自制

但是,通过比较家庭孩子人数对于教育成本的影响关系后发现,从一孩家庭升级到二孩家庭,教育的支出会随着孩子人数的增加而增加,从家中固定支出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二位。然而,从二孩家庭升级到三孩家庭的时候,教育的支出则有所回落,到第三位。

经过访谈了解到,这样的成本变化的成因与家庭经济资源分配有关。对于经济有限的家庭而言,孩子人数的增多,一来影响优质资源的分配,也会影响照看者(通常是母亲)精力的分配。同时,家中资源的共享程度也会影响教育成本的起落。

在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评分上,受访者给“经济状况”的影响程度评分是最高的 —— 4.2/5分。在经济资源有限这个问题的考虑上会出现一个抑制生育的考虑因素,那就是在生育决策上面,注重“质”的培养,而非“量”的追求。

现在自己都36了,只要超过35岁就好像被判了死刑一样,年龄上已经没有优势了,也不够那些更年轻的人拼。我之前所在的行业还是会要求年轻和工作态度随意的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请个年轻的起码不会介意加班出差。而我不行,我毕竟还是有家庭的人,工作上情愿少拿一点工资,也不想加班出差。

L 女士(求职妈妈),36岁,1孩,本科学历,3口之家

生育后的事业规划离不开兼顾家庭责任的考虑,工作和家庭虽然都重要,但平衡当中往往会向家庭需求倾斜。在已经成功重返职场的受访女性当中,超过七成的受访者属于基层(含兼职)员工,不到三成处于单位的中层(如部门经理),仅 1% 属于高层管理人员。她们的薪资水平主要都在每月12,000元人民币以下。

她们在工作条件方面的考虑上,受访者比较坚持于工作时间的弹性和有规律性的休息(如双休、不加班),以及工作条件(如离家不远、无需出差),而选择在薪资方面做出适当的妥协。但是,求职妈妈对于薪资的条件也与应届毕业生的薪资要求有所重合。后者在毕业以后,通常要求的每月薪资也是处于12,000元人民币以下。部分受访者意识到,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她们在工作投入度和积极度方面,较应届毕业生,就处于劣势。

根据智联招聘、壹心理以及LEAN IN联合宣发的《当代宝妈就业现状调查报告》数据显示,除了近6成的女性在生育后重返职场,灵活就业成为宝妈的另外一个选择。其原因在于灵活就业可以让生育后的女性可以兼顾自己的工作和家庭需求。近期在广东中山试水的“妈妈岗”也是为了尝试解决女性在生育后的后顾之忧。但是,尽管有别的选择,那些已经历了6个月以上事业空窗期的受访女性(求职妈妈)也仍然感到迷茫和无所适从。

这也说明,在生育后重返职场的问题上仍然需要更精准的人物画像来完善再就业/创业培训服务,解决什么人、想做什么、需要什么技能、如何获得或者加强技能等问题。

虽然数据中的受访者多数出于兼顾家庭责任的考虑,而选择降低薪资的要求以及职位级别,但是这并不全盘意味着在职妈妈在工作和事业发展上完全没有追求。

深度访谈中,受访的在职妈妈表示在事业出现晋升机会时,也会因为考虑家庭原因不得不放弃,或者是考虑到自身竞争力的不足,甚至是被劝退放弃机会,把机会让给其他没有家庭责任的职场竞争者。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了解在职妈妈的家庭情况后,也会根据该员工的家庭状况进行相应的低强度的工作分配,而最终导致在职妈妈在职场可以发挥的空间越来越小。

当然,不是所有在职妈妈都会处于同样的困境。在经济条件充裕以及家人给予足够支持的情况下,在职妈妈是可以相对放心地去追求事业的发展。因为充足的经济条件和家庭支持让在职妈妈没有后顾之忧。若这些后顾之忧没有缓解或解决,基于工作和家庭的考量会导致部分女性在婚育规划上推迟时间,或导致晚婚晚育,限制生育频率,甚至是选择不结婚生育。

因此,解决家庭(包括幼儿照看)的后勤保障和安排困境是帮助生育后女性重返职场的关键。目前调查了解到现有针对生育需求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支持措施,还未能发挥作用,尚未有效缓解生育责任所带来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也为女性在生育后重返职场造成相当的阻力。

调查了解到超过五成的受访者听说或者使用过的配套措施和服务主要围绕着生育经济补贴与母婴服务类型。除了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听说或者使用过妇女生育后就业保障服务以外,其余与生育后相关的培训服务(41.5%)、培训补贴(30.8%)、托儿配套服务(30.5%)就相对少。而针对生育后重返职场的需求上,受访者则希望政府优先加强的项目主要属于经济补偿,如就业保障(73.36%)、生育津贴(67.37%),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57.92%)。

在访谈过程中,课题组了解到在现有保障型公共服务里,特别是生育后相关的再就业培训服务缺乏针对性,不够多元,对于希望重返职场的女性而言作用不大。部分了解过培训服务的受访女性指出,培训课程主要是以花艺、烘焙等居家类型为主流。对于需要返回职场的妈妈,她们希望看到更多元,且反映市场需求的培训课程、指引,或者补贴。因此,生育后的后勤保障服务不仅要考虑是否落实到位的问题,也要考虑需求匹配度和针对性的问题。

但是,在考虑生育后期阶段的后勤保障和安排的承担者问题上,则存在不少争议。这个问题引发出一个由政府、个体、社会,以及企业之间所组成的利益关系。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不只有政府单方面负责,另外一个重要的承担者是企业。然而,这个利益相关方关系网络中存在着各自的利益冲突,从而导致问责体系陷入困境。在下一个调研阶段的工作坊中课题组会针对这个问题与参与者共同探讨。

我是一个求上进的人。如果我没有生小孩,我很容易为了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而跳槽,力求晋升,一级一级地往上跳。但是现在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不能随便跳槽。这不光是考虑到孩子,家人也不会支持我跳槽的。就算我工作,他们也是觉得我的重心应该放在家庭。在他们眼中,工作一来是为了帮补家用,二来是为了打发时间。他们跟我对工作的看法还是不一样。所以,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在工作决策上不能只靠着自己的发展喜好来决定。

X 女性(在职妈妈),34岁,1孩,大专学历,3口之家

另外一个生育后勤问题则关系到家庭成员在家庭与育儿责任工作的分担,而这个问题也往往关系到传统社会性别分工的看法(目前生育政策与配套措施旨在强调的社会关系会直接影响女性在平衡工作与家庭上的侧重点)。调查发现受访女性普遍认为配偶应当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以及提高育儿的参与度。

其中 62.74% 的受访女性认为近年发布针对孩子未满3岁家庭的支持政策,如“夫妻每人每年可享有 10 天的育儿假”仍是不够的,而更多的女性(74.32%)认为即使配偶有 15 天的陪产假也还不够。尽管如此,部分受访女性依然认为爸爸/丈夫是承担家庭经济责任的主角,应该以事业为重。

在工作福利方面,男女之间的区别仍然突出男性以经济为主的福利,而女性则是以假期为主的福利。生育后的女性希望争取到更多的假期和弹性的工作时间,除了基本社保(76.6%)和年终奖金(57.7%)以外,最重要的福利是更多的休假时间,方便兼顾家庭需求的满足。

结语

最近,跟一些人提起正在做一个关于(广东省)女性生育对(再)就业影响的微调研。有人说到,对于不想生孩子,甚至是不想结婚的女性来说,这样的调研没什么意义;还有人说,凭什么拿生育政策作为理由来“鼓励”女性生育。在面对这些问题的那一刻,我愣住了,除了点头说“对,是的”以外,也不知道如何回应。过后,回想起这些反馈意见,确实给了我一个梳理调研目的和重审调研动机的机会。

首先,调研的目的不是迎合国家政策的走向,变相把“生育”扭曲为一种“全民运动”来讨论,而是针对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女性不想或者不敢(再)生的问题,进而了解背后成因,其中包括生育前后全过程的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生育后女性就业难问题等因素。

以上所分享的是第一阶段调研的重要发现和讨论。(访谈过程中,受访者也有提到住房困难以及户籍限制的问题,但由于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撑,这些问题就没有在本文详细讨论。)调研仍在进行中。第一阶段调研所得到的发现其实反映出更多的问题需要在第二阶段的调研中找到一些答案或者启发。

综上所述,当优生优育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形成仍处于早期阶段时,整个生育保障体系需要考虑到阶段性需求会随着个体在人生经历中做出的不同选择而变化。而随着生育阶段的需求变化则需要具备灵活性的配套措施组合,从而根据个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匹配。

8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求是》发表了《谱写新的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半个月后,8月16日,国家 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项具体生育支持措施,鼓励各地各个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支持人口工作的重要进程。就目前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来看,侧重点在生育友好与家庭友好社会和福利制度的营造。而鼓励女性友好与男女平权平责福利制度的营造,则需要更长时间的考量和酝酿。

为此,在《指导意见》发布之际,第二阶段的调研除了从国际政策案例中获取具有本土化参考意义的启发以外,也借此机会,以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根据,结合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商讨,通过“历程”和“系统”思维来探索女性生育历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并针对相应的措施分析利弊与问责机制。调研将通过多方参与共同完成一个历程图鉴,系统性地从需求方的角度呈现生育过程中的需求点和改善保障机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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